本報訊:2019年3月14日19時許,河南開封禹王臺區濱河路元宏錦江小區一高層住宅樓發生火災,大火迅速蔓延整棟樓。消防接到報警后,迅速趕往現場,進行緊急救援。19時56分,明火被撲滅,雖然未造成人員傷亡,但是給我們教訓是深刻的。


事故發生的第二天,集團公司領導高度重視,祁總通過微信工作群親自部署工作,要求物業公司干部員工,立即行動起來,以徹底排查物業小區各類隱患為重點,以防范各類事故為突破口;以全面落實安全管理責任為目標,深入細致地開展工作。
集團公司總經理孫惠民,在聯席辦公例會上對物業管理服務工作提出具體要求:一是嚴禁在樓內停放電動車,嚴禁在樓內給電動車充電,嚴禁堵塞、占用應急疏散通道。從即日起,加大清理力度,口頭或書面告之業主上述嚴禁事項的危害和消防管理的有關條款。用4—6天的時間,徹底清理一遍。從即日開始,地產公司夜間巡查值班員將檢查所清樓宇內電動車停放、雜物堆積情況。二是隨著城市的高層住宅越來越多,人員密度高,人口流動性比較大現狀實際,我們應該圍繞怎么防患于未然,切實從事故中吸取教訓來開展工作。教育引導業主不要使用三無電器產品,不要使用超過額定功率的電器設備,不要私拉電線。物業公司要強化對漏電設備的及時檢修,所有運行設備應該接地線防止靜電產生。三是進一步加強對物業、保安人員的安全知識培訓,做到規范管理和文服務有機結合,嚴格要求與耐心解釋有機結合,切實擔負起自己崗位責任。

